房产纠纷
房子被开发,回迁办房本要求交房产总值的17.86%稅,答应的停车位也不兑现。
房子被开发,回迁办房本要求交房产总值的17.86%稅,答应的停车位也不兑现。 个人两套挨着的住宅被开发,两套住宅均为以前买的,买过来的时候房本没有更名,都是以前卖家的名字,后被开发,两套换成了一套回迁房,税票想改成自己的名字,开发商要求我本人交17.68%的稅才可以更为我自己的名字,不交税的话只能给办两个以前房本的名字的税票,我回迁的房子是一个房子他要给我开两个名字的税票可以不花钱,我要求的是改成我的名字,但却需要我自己交税!据了解这个稅钱都是开发商应该支付的,现在开发商要我自己支付,说我可以自己去税务局交,这样的说法税务局和开发商之间是否有私下勾结?开发时口头答应给停车位的,当时没那么多心眼,没有写在协议里,就同意了。现在停车位也不给兑现了。开发商之前是两人合伙,我是跟这个人谈的,现在这个人又说自己撤出来了,答应此事的人不跟另一个人干了,另一个人是现在的开发商。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0207v0……(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3-12-29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