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婚姻出现第3者插足,他以种种威协(如毁坏她名声,家人)等…逼她向我提出离婚
那你可收集证据来起诉离婚
你不同意的,她只能起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如你们双方均不同意离婚,可以不用理会他,
你想要的结果是什么呢
看来你们的关键是第三者了,如果对方威胁,那你们报警处理。如果你不同意离婚,那就让女方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