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后被评为八级伤残 索赔时被要求重新鉴定
车祸后被评为八级伤残 索赔时被要求重新鉴定 2013年10月15日中午,家住永州市开发区街道的王女士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被从后面急速驶来的一辆货车撞倒,致王女士头部、腰部、面部等多部位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女士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女士先后三次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共用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住院治疗1个半月后出院,出院时作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
现在的问题:
1.保险公司认为鉴定等级过高,只同意按九级赔偿;
2.双方协商不成,保险公司现提出重新申请鉴定,而且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两家鉴定机构;王女士不同意,原因不说都清楚,肯定对王女士不利;重新鉴定王女士同意去长沙市湘雅医院,但保险公司又不同意,理由是收费太高,而且评的等级也高;
3.咨询交警部门答复,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起诉,但起诉时间长,费用也高
这种情况拖延的时间越长对王女士是否越不利?王女士应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ycbm(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3-12-28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