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健康纠纷
健康纠纷 我是被告.原告(一个小孩跟一个进8个月的孕妇还有28岁的妹妹)来店里点了一碗馄饨.后面加了一碗.因收银员没有打单子就去送外卖了.单原告等了进15分钟来催的时候.我因不知道什么就说快好了.原告生气的说不要了.我就把钱放在桌上.之后原告就过来打了我一巴掌之后我跟原告就打起来了.后面原告的朋友报警了.到了警察局后孕妇就说肚子痛要做检查.警察就说要我交5000元的押金才能回来.第二天孕妇检查后没事.原告要我赔一万二.我没有赔.过了15天左右原告说他也怀孕了 孩子保不住.说要我赔二万元.我应该赔钱吗(我也怀孕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71986……(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3-12-27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