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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工作调动问题

工作调动问题 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现在工作调动,公司把我调到另一个分部,同一个岗位,地点也在劳动合同里面写的,因为合同里写的是市级地点。公司调动是从星期一开始,我在那天写了报告给公司,内容是我在现岗位,与同事相处愉快,并且因为与家近,申请原岗位工作。一直没有答复,所以一直没去上班,这属于旷工吗?因为劳动合同里写着旷工三天以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以此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否会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she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2-2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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