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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集体农业用地被规划成垃圾焚烧场

村民的集体农业用地被规划成垃圾焚烧场 你好!广东汕头潮阳金灶,一个以杨梅,橄榄,油甘,桑葚,香蕉,水稻等农产品的农业镇,村民群众大部分以农为生!失去农田,失去果园,意味着失去生活保障,有关企业却不顾村民死活,决定在溪头村西北面螺耕地,建设占地面积为300多亩的垃圾焚烧场。需要毁坏基本农田250多亩,鱼塘50多亩,一级杨果园1000多亩,用于垃圾场建设!但是,此前,所有村民都毫不知情,直至焚烧厂动工有关通知下来村委部门才告知村民。请问:垃圾焚烧场的选址建设所在村,村民是否有决定是否有决定的权利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333……(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3-12-2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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