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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向财务借做帐凭证,归还时自己注明已归还,会计不承认怎么办?

向财务借做帐凭证,归还时自己注明已归还,会计不承认怎么办? 尊敬的各位:因工作需要我向财务借用凭证做帐。
我写的借条登记内容是,今借2013年9月基金二,张**,已归还。已归还3字是财务会计叫我自己写的。这样以上登记内容永远保存在财务室了,请问这样将来以上我留下的内容对我有什么不利吗?请问借条我不拿回来对我有影响吗?我自己写的已经归还,假如怕将来会计不认可怎么办呀 ?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9198h……(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3-12-2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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