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我的仲裁时效到什么时候?
请问我的仲裁时效到什么时候? 我于2012年4月11日起进入XX公司工作。直至2013年7月25日我填写《辞职表》辞职之日为止,XX公司都没与我签定书面劳动合同,XX公司没有为我缴纳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的社会劳动保险。 我辞职后被申请人态度强硬,拒绝为我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现在我手里有社保对账单和银行盖公章的收支明细,可以证明我与XX公司存在过劳动关系。
请问各位律师:
1、我若申请劳动仲裁,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2、我若主张赔偿三个月的社保,金额该如何计算?
3、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是按照实发工资计算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xit……(北京-平谷区)
提问时间:2013-12-24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