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未成年人打架致人法医鉴定轻伤害,应该怎么判?
未成年人打架致人法医鉴定轻伤害,应该怎么判? 放学之后在校门口,我同学4人,一人年龄20,一人18,另两人17。和其他同学打架,对方有一二十人,有六七人拿甩棍,一人拿钜。拿钜的把我18岁的同学头部砍了3处,额头缝10针,耳朵上方伤6厘米,后脑勺旁伤两厘米,法医鉴定为轻伤害。 报警后对方一二十人只出现3人,警察说不满16岁不能抓。 凶器钜也上交给警方了 请问对方携带凶器年龄不够能犯什么罪,受害人能赔偿多少金额? 民事调节时对方家长傲慢,表现很悠闲,如果民事调节不成上诉的话,学校有责任吗?是否真的不能拘留那3人?我同学他们会有处罚吗?对方应如何判刑? 希望各位律师们帮助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zha……(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3-12-24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