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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受理地的理解问题

遗嘱公证受理地的理解问题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我父亲是湖口县人,他不想在县公证处办遗嘱公证(因该县公证处的人际关系原因),而想去九江市公证处办理,请问:九江市公证处有受理权吗?所谓"所在地",能理解为在一个地区或市的大范围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dz_82……(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09-02-15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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