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见面开房被告强奸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争取无罪辩护。
你好,事情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您好,您与网友的聊天记录,联系记录,以及网友发给您的短信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只要证明您们发生性关系是女方自愿的,就不构成强奸罪。
需要搜集对方自愿的证据。
1、男方行为不构成强奸,女方发的短信应作为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证据,也是不成立强奸罪的直接证据。
2、女方行为涉嫌敲诈勒索。
需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不构成强奸,短信可以作为证据的。
证明女方是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的证据。
根据内容判断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