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我想咨询一下,我工厂工人工作中违规操作,致右手指骨折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同时第16条还规定:职工符合第14条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你的工人应该属于工伤,所有费用均由工厂承担。
申请工伤认定
无需承担责任,需鉴定等级后计算具体赔偿数额。
劳动关系则需承担工伤责任
如果构成工伤,要由你单位负责。
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