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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我09年1月结婚儿子4岁,从06年3月起我老公住到我家,基本上不回他家,直到10年底我们回他家居住,我身体不好我妈过来照顾我们,我老公一直没有工作,直到现在家里所有开支全部我父母出钱,包括他婚前在我家的所有衣食住行用,婚后他也没有给生活费和儿子的费用,我们没有共同房产,只有我父母出钱买的车,那时没多想,名字写了他的,现在面临离婚,他父母说,钱在你父母自己口袋里没捂好,自己要给我儿子用的,面对他们这样的态度,我父母提出汽车因为是他们出钱的,可不可以不算共同财产,而且他婚前就在我家,他没有经济来源,都是我父母钱,我父母对他没义务的,是不是可以有相应赔偿,我该怎么维护权益,而且我想要儿子的扶养权,我对他们家房产这些都没什么想法,但家里的所有家电都是我父母来带小孩我父母买的,应该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吧。因为都不懂所以想先咨询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白白_13(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3-12-19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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