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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您个问题,给您添麻烦了: 2013年12月10

您好,我想咨询您个问题,给您添麻烦了: 2013年12月10 您好,我想咨询您个问题,给您添麻烦了: 2013年12月10号在天津某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已报警和报保险公司)当时被撞人去医院检查了就是1点擦伤他在医院住院观察了3天确定没事后同意私了(医院的全部费用都我给出的),后又去交通队当着交警的面把私了的钱(7000元)全部给他我俩又都签了协议,由于我车是全险走保险需要对方配合去医院拿病例单,5天后找对方去医院拿病例走保险,对方又说伤没好还得去医院。这时候我可以置之不理吗?(保险我也不想报了麻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天津)
提问时间:2013-12-1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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