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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加压供水的费用由谁承担
二次加压供水的费用由谁承担 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金耀华庭(28层)2012年9月交房,业主先后装修入住,2013年10月,物管开始收取二次加压供水费,每户每月5元。
1、物管费每月1.5元/平方米(购房合同已明确),物管费的确定难道不包含二次加压供水费用?
2、二次加压费的收取是否应经物价局核准?未报批就收费,是否属于乱收费?
3、物管收费是否应开具发票?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06565……(贵州)
提问时间:2013-12-17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