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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一房两租,均收取订金引发的纠纷

一房两租,均收取订金引发的纠纷 您好!我在某商业区有一门市,原承租人李某先是表示愿续租,并交付给我方一万元,收条中我方写的是收到杜某交付定金一万元,后因租金问题没谈成,李某口头表示不再续租,我方欲返还给她一万元定金时,她以未将收条带在身上而未收回一万元定金,但默认了我方对外招租的广告,后有林某与我方联系愿意租赁该门市,我方又收取了林某一万元订金,收条中写着:今收到林某交付的租赁XXX地门市订金一万元,租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租金为XX元,于X年X月X日前将租金交清。交款人:林某   收款人:王某  现在的纠纷是,原承租人李某又口头表示愿意续租该门市,且以我方已收取一万元定金为由要示必须将该门市租给她们。而林某也表示要租赁该门市,否则要求我方返还其双倍定金即两万元。双方均未签订主合同,但去年与原承租人杜某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李某优先租赁权。请问如我方不愿将该门市租给林某是否构成违约,应给付林某两万元吗?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本案中我们该自如如何处理?如给林某赔偿费,有什么标准吗?盼回复,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xb112……(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3-12-17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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