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感情不和要离婚
感情不和要离婚 13年元旦登记结婚的,感情一直不太稳定,年初女方怀孕2个月的时候吵架了,我打了她一巴掌第二天送她回娘家,她眼睛青了,她家里拍了照片,过来一个月左右她流产了,说是因为我打她了,心情不好导致流产的,人流当天叫我回去签字,我当天下午到家签了字,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流产当天早上她就吃过4片米非司酮(流产前软化宫颈的药)。
过了半年左右,她又怀孕了,到一个半月左右又吵架了,我提出离婚,她不同意,叫我先送她去她爸妈打工的地方住一段时间,送她过去后一个半月后又一次吵架了,双方到民政局准备离婚的时候她提出离婚后把陪嫁的东西都带走(金器之前我已经收回),我同意了,准备写协议书的时候她家人来了,要我先写,但我感觉她们不想签字,想用协议书去告我,我不同意写,跟她亲戚打架了,中途碰到她鼻子了,当时没事,等了一个星期,她说今天已经流产吊了,现在可能要告我赔损失。
现在她家人手上有结婚定金三万八,叫钱一万,金器三万八在我手里,陪嫁一万多在我家,我想等她满半年之后就提出离婚,如果这期间她告我的话,会是什么结果? 我底线是定金、叫钱归她,金器、她的陪嫁都归我,能成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gzi……(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3-12-17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