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四子女如何瞻养老人呢

四子女如何瞻养老人呢 老夫妻65周岁了,其中一人有养老保险金,每月860元,有四个子女,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请问,有病出钱,应该怎样分摊,三个女儿不愿意出钱,让儿子一人出,说女儿出嫁了,没有瞻养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5055……(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3-12-17 16: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