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7岁,我在1工厂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可我做满了3个月想走而经理不让走
你可以主张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提前30天书面申请离职即可
可以辞职的。
这个事情可以和经理商量,你可以给经理说你没心思上班,这样呆下去的话工作也做不好,甚至在工作上出差错,这些都可以给经理说说,去劳动局告的话比较麻烦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可以要求工厂支付没签订劳动合同的2个月工资的赔偿。
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即可。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和工资。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
先辞职,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