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费该怎么计算
名称
计算公式
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
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期限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实际减少的收入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实际应使用的交通费票据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2×6
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小于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小于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注: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受害方为城镇居民
小于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扶养人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小于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扶养人数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或主张后由法官酌定
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死亡和受伤赔偿的项目不同。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至于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