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维权问题
采光属于相邻关系,如果对方房屋和你房屋的距离太小已经影响到你方房屋内的人的正常生活的,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方式维权。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12-13 15:26
1,我西边相邻的那宗地在建房屋,并且没有建房手续,他建的房屋紧挨我西面房屋的一半,挡住了二楼,三,四的所有窗子,我可以维权吗?
可以维权。
搭建房屋是必须经过审批的,未经审批属于违章建筑,应当拆除。对方在没有建房手续的情况盖房,且房屋已经挡住你房屋的二楼影响采光,属于侵权行为,你可以立即向当地建委或者城管举报,要求其拆除违章建筑。
2,县住建局没有阻此他家违建,好像默许他家违建,并主持协调,如果达成协议的话,我想问这份协议是否生效?
违建应当拆除的,不能默许,即便达成这样的协议,内容也是违法的,协议无效。
3,县住建局默认他建房的行为是不是不作为的行为?
如果默认的话一定属于不作为行为,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相关责任。向上一级管理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起即可。
4,县住建局认为我们错在前,住建局可以拆销我的房屋产权证吗?
这个肯定不会。
因为实践中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只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限期拆除,另一种就是合法化。
你的房屋在开始的确属于违章建筑,没有审批后续,但后来你缴纳了相关罚款并发放了房产证,这个就是合法化了,你的房屋现在是合法的,住建局没有权利撤销你的房产证,不需要担心。
5,关于维权方式的问题。
(1)协商解决。
就上述侵权责任,你可以出示对方违建的录音录像,房屋内没有采光的照片录像等凭证, 要求对方将违章建筑拆除,或者与你的房屋保持一定距离保证采光,如果你们双方分歧不大,那么达成一致意见 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对方处理即可。 否则你有权向当地建委或者城管举报,要求拆除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对方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你无法采光做出相应经济补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达成协议,协议有效,如您认定住建局有不作为的情况,可以去上一级机关投诉,或行政诉讼。
如能保障冬至一个小时以上阳光即可
您好,如果你们达成协议,协议有效,你认为县住建局默认他建房的行为是不作为可到上级机关投诉,你的房屋已经批准建局不能拆销房屋产权证。
是否挡光需要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