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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加工厂拆迁补偿

农村加工厂拆迁补偿 您好!我是四川省宜宾市人,在2010年我在乡下开办了个丧葬用品加工厂主要生产佛香,加工厂的房子有一半是自己的有一半是给邻居租用的,面积大概600平米。均是砖木结构,租用的房子期限是10年,总共租金18万,其中包括看厂人员工资。开厂时已经在工商局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现在由于村里土地征用搞食品工业园区面临拆迁,我的加工厂也在拆迁范围,政府说主要是针对农户的,所以除了我妈妈一人的户籍(我的户籍不在村里)安置费和房屋拆迁补偿外,不会赔偿加工厂的损失,我该怎么办?如果政府同意补偿,又不会给土地让我建厂(佛香不属于食品加工)以货币形式补偿,我又该以哪些内容计算补偿标准,比如:设备、原材料、成品库存、员工工资补偿、辅助设备、装饰装修、搬迁费、购销合同违约金等这些能纳入计算补偿里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82518……(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3-12-12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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