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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做销售工作,离职时,之前做的业务业绩提成公司不给,想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有悖于法律的?

做销售工作,离职时,之前做的业务业绩提成公司不给,想知道这种行为是不是有悖于法律的? 公司太抠门了,准备离开,担心拿提成问题,向前面离开的同事咨询了下,他们都说离职的话,前面签下的单子,业绩提成公司不会给,占位公司所有,等于前面的工作白干,我就觉得这是个人劳动所得。公司在这方面都没有明确的文档或文字类的标准,我也一直都是从同事那了解到完成多少拿对应几个点的提成,您说的证据,我理解为比如像我于公司签的合同、我与客户签的那些合同。我与公司所签合同的劳动报酬方面有这一段话:“甲方工资由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员工基本保障工资。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其中:乙方的试用期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这段话里面强调很多按照内部分配,是不是会对我不利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0fal……(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3-12-12 10:2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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