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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石化企业内部消防通道事故

石化企业内部消防通道事故 2000年11月26日11时30分,事故车辆在厂区消防通道行驶,黄某在一十字路口伐树。倒下的树木砸到快速通过的汽车前挡风玻璃,滑向路边,撞倒两人。其中一人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另一人大腿骨折。交警部门只出具了一份事故证明书,没有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受害人现在无法得到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丁先生201……(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0-09-25 12: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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