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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在发生争吵的推搡中,被对方推倒在地,以至于腕部骨折,责任认定应该如何判,另外这种伤势,可以达到什么标准的伤害?对方声称,是在与其推搡的过程中被推倒在地的,而且并不是直接打伤,而是手撑地借力造成的骨折,所以他不应该承担责任,也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CJ1419(天津)
提问时间:2010-09-25 12: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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