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刑事受害人取回经济损失咨询

刑事受害人取回经济损失咨询 您们好:
   我就是以下事件的受害者,案发2013.9.5,犯罪分子9.11落网,事件已过去3个月了,至今还没接到警方任何通知,被抢的物品也未通知领取,我最后一次询间案件进度时间是2013.10月中旬左右,当时公安靠知的结果是:案件已上交检察院了,于是本人于当时手写了份民事诉讼,大概的内容是:案件的经过和财物损失及身体伤害,并要求从重从快处罚犯罪分子及完全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作为受害者:很想知道案件是怎样个流程,什么时间能要回损失的财务和赔偿.自己需要用办法和请人主动去跟踪吗?   

2013年9月21赣州南康市公安局积极协助广州警方,成功破获一系列抢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人。  据警方介绍,日前,赣州南康市公安局接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的协作请求:2013年9月5日6时35分,受害人陈某驾驶一辆电动车途经广州市番禺区某气站附近时,被一辆黑色轿车逼停,后被强行拉上车,捆绑住手脚,采取殴打恐吓的方式,抢得现金10500元以及手机、银行卡等物,后将受害人扔下荒山处(造成受害人轻伤).经广州警方侦查,许某某、叶某某、周某某等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且现已藏匿在南康市范围内,请求南康警方协助对其进行抓捕。
  接协作请求后,赣州警方迅速调集精干警力,全力配合广州警方开展抓捕工作。并于当日23时许,办案民警在南康市蓉某旅馆,将许某某、叶某某、周某某等三人抓获。
     据悉,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叶某某、周某某等三人已移广州警方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TTY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12-11 15:0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