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抵押担保

担保纠纷处理不公

担保纠纷处理不公 本人给别人担保贷款5万元,只提供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结果贷款人也没有到现场,只提供了身份证和户口本,更没有拿到钱,所有贷款手续都是第三人办理的(包括贷款担保书上的签字、章子等等都是伪造的),钱被别人拿去挥霍了,贷款机构现在只找我,扣发我的工资,从来不找贷款人和实际花钱人,打官司县法院和中院都说我提供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就得有我负责,我说担保人和贷款人都没有到现场去办理贷款和担保手续,与放贷机构有相当大的责任,结果法院不管,我怀疑法院站在贷款机构一边说话,不公平,请问我该如何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jjwyg(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3-12-11 14: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