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担保纠纷处理不公
担保纠纷处理不公 本人给别人担保贷款5万元,只提供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结果贷款人也没有到现场,只提供了身份证和户口本,更没有拿到钱,所有贷款手续都是第三人办理的(包括贷款担保书上的签字、章子等等都是伪造的),钱被别人拿去挥霍了,贷款机构现在只找我,扣发我的工资,从来不找贷款人和实际花钱人,打官司县法院和中院都说我提供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就得有我负责,我说担保人和贷款人都没有到现场去办理贷款和担保手续,与放贷机构有相当大的责任,结果法院不管,我怀疑法院站在贷款机构一边说话,不公平,请问我该如何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jjwyg(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3-12-11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