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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人意外烧伤

工人意外烧伤 长阳环岛绿水湾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网球馆装修工程由长阳建筑公司承建,北京南北金盛装饰中心总包,我在装饰中心承包电气工程自2009.09。15日进场到2010,07由于各种原因未交工,但是在2009.12月投入使用。2010 .07.23日长阳建筑公司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对电器工程提出清理配电箱灰尘等问题,装饰中心负责人找到我找人清理配电箱,在清理配电柜时工人意外烧伤,但是在工程中间长阳建筑公司私自在配电柜中加过线,请问责任改由那方来承担或者每方承担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CM1655(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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