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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13.7.18车毁人亡的冤假错案

甘肃省兰州市13.7.18车毁人亡的冤假错案 律师,您们好!7月18日在兰州市发生一起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颠倒是非,责任推向我儿子负全责,对方无责。根据交警的相关材料说明发生事故事件23:44分并当晚予以放行对方车辆,销毁证据,实际据村民说发生事故时间22:30分左右,作为当事人既没报120抢救人又没保护现场,造成交通堵塞路人报120时间22:50分,我方车和相对方向车辆左尾部相撞后侧翻路面,向前滑行23米,没有留下我方车辆驾驶室上的遗留物,只有对方车辆后尾部掉下的土交警认为是撞击点,根据相关资料证明对方向后移动车辆,伪造现场。因我方驾驶室严重受损,交警部门利用手中职权未查实真实的撞击点,徇私枉法。我们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四个多月走遍所有相关部门无人查实,我们只好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我们走投无路想曝光,望律师指导怎么能曝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91253……(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3-12-10 19: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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