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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我的医药费就这么难报销么?(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工伤)

我的医药费就这么难报销么?(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工伤) 律师您好,2012年2月我出了交通事故后,对方赔了一部分钱当做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给我(交警的处理协议上写的就是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X万元),因为是在上班路上又是对方全责,所以后来被认定为了工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直到2013年3月份治疗全部完成,开始报销医药费的时候,问题来了,对方赔的钱社保中心说要让交警分配清楚哪些是医药费哪些是精神损失费并盖个章来,可是交警中队说这个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找肇事者协商,而撞我的人又狮子大开口说要写清楚可以,只要我拿2万块钱给他们,就这样从三月份开始一直拖到了现在,社保中心说了如果开不来证明的话就把对方赔的钱钱全部算作医药费(因为对方赔的钱连支付我的全部医药费都不够),剩下的不够部分社保中心才承担,那我的其他费用什么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之类的就什么都没有了么?而且单位还以我腿脚不灵便不能胜任他们所提供的岗位为由,让我在家请事假休息了半年,自己交一部分养老金、公积金等,那请问这些损失我都要怎么算呢?我现在到底要怎么做呢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曈之瞳(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3-12-1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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