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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公房拆迁说是公房灭失.老百姓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公房拆迁说是公房灭失.老百姓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因道路建设占用了老百姓的房屋.市城市建设处委托城建开发总公司根据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划拨了土地给老百姓建了一栋城市建设安置公房楼安置老百姓.而现在城建开发总公司说是他们的单位用房.产权是城建开发总司的为理由不给老百姓房改.而且无条件让老百姓拆除.与开发商签订无保障无标准的租赁协议.我们手中的协议写的很清楚可以参加房改.也是安置公房.证据十足.但由于牵扯政府.老百姓打官司有点担忧政府会阻扰.因为多次上访政府视而不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yi……(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3-12-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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