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问题

债务问题 本人将彩票站的经营权转让给A,当时说好体彩和福彩两个机主分别与A达成协议后支付全部转让费,福彩机主已经与A签了合同,体彩机主和A之间由于某些条款的分歧一直没有签合同,福彩签完合同A给我一部分转让费,当时写了收条,收条上写收到A兑店款***元,尚余***元未付,待与体彩机主达成协议后交齐。现在过去半年了,A与体彩机主还没有签合同,但是体彩机主每月都给A一定的代销费(五五分成),这应该属于协议中的一种,事实协议吧?但是A以没有和体彩机主签订合同为由不给剩下的钱,请问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li60……(吉林)
提问时间:2013-12-09 12: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