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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 1997年本人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狐狸养殖,合同期限15年,合同约定“到期后对本人另行承包”。2012年合同到期,本人多次与村委会沟通协商续签合同,村干部以各种理由拒绝。现在该地块遇高速公路施工动迁补偿,因原合同已到期,新合同未签订,只能得到地上附着物补偿。
    请问:原合同里约定“合同到期对本人另行承包”但因村委会原因没能如期续签,村委会是否应该对本人进行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nglu(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12-0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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