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女儿在学校记过了3次,现在学校要开除她,想问下她还在9年义务教育內
不可以的
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你好,不可以的,你可以向教育局投诉解决。
不可以的,去教育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