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拆迁问题

拆迁问题 王律师您好:
    问一下,我是安徽省蚌埠市人。近期我们这里因为1-6号棚户区改造项目,而我家的房子在4号棚户区内,可我家楼房后面是大片空地,空地后面是原来一厂。不知道这棚户区是怎么定义的?我家的房子是09年买别人的楼房,现在我家的房子要动迁了,政府天天动员签字,可是我们家85平米只补50多点,说余下的每平要补3800元左右,可是我们没有钱去多给呀!!说什么为了百姓,可这样的话我们以后怎么生活?我爸早早就去世了,是我和我妈两个人生活,妈的身体还不好!最近因为政府人天天这样,她的情绪更不稳定了,我该怎么办?有谁能帮帮我!!
    其实我没有太高要求,自己家的住房多大就给我个多大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他们还说什么要是不签字以后就是拆迁办,公安局,一起强迁!这样能保证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吗?为什么政府和开发商只注重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固百姓的死活,一个平民百姓甚至一辈子就这摸一间房子,必须按照他们的条理办和说法办要不就强迁,他们只给百分之60(10平回迁6平)的回迁面积剩下不够的自己添钱,添多少还按他们出售房的价格为准,价钱的多少也是他们说了算,这样的条理给百姓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是百姓们承受不了的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请明释?
 叩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anma……(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3-12-07 16: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