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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西南宁市人。曾是1名代课教师,2006年辞退。教018年

我是广西南宁市人。曾是1名代课教师,2006年辞退。教018年 我是广西南宁市人。曾是1名代课教师,2006年辞退。教018年。原学校只补交8年的养老金。还有十年不补,(1996年……2006年)理由是我个人自己已交,几经讨说法。现原学同意补给,要我写方案请您給我个写法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12-06 20: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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