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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相关房产问题

协议离婚相关房产问题 我和先生因计划购置二套房故协议离婚,目前有一处房产(因为买的时候是期房,所以房产证办出至今未满五年),房产证上是我们俩的名字,银行贷款是先生的名字,我们俩协商离婚前缴清房贷,房产归女方所有,我们有一个未满周岁的孩子,问题如下:
1.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就是需要将缴清房贷后原我俩共同名字的房产证更名女方一人的)
2.第一套房手续全部办理好后,我们计划以先生的名字贷款买二套房,(补充说明:二套房的钱一部分来自我父母给我们的钱,一部分来自我们的共同存款,今后贷款也是由我们共同存款来还)贷款办下后再复婚,复婚后关于第二套房是否有属于我的财产份额?假使今后真的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那么第二套房我是否可以分割且能分割多少的财产?还是说如果我需要占有一半的财产份额,需要待这套房子还款成功后去加名字变更房产所有人才可以?之前协议离婚办理的第一套房产他又是否能占有份额?还是完全属于我的婚前财产了?
3.如果我们协议离婚后第一套房产归其中一人所有,另一人属于单身无房状态,我们在购买第二套房产前先复婚的话,他是否还能享受首套政策?还是必须得先买房后复婚呢?
4.对孩子今后的房产继承有什么影响或是要注意的地方?
谢谢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aness……(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12-0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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