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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尚未离婚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问题

尚未离婚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问题 在尚未离婚但感情已破裂阶段,女方单方面把孩子带回娘家,由女方爸妈照看。并把孩子的所有东西都拿回了娘家,以及大部分结婚时买的单反相机等大件物品(但期间至今女方一直住在男方家,只是几乎不与男方及男方家人说话)女方及女方家长在带走孩子后四个月内,多次阻拦男方及男方家长探视孩子,中间协商约定会带孩子来男方家也以父母不同意为由未带来,是否属于行为过失或其他?(四个月内男方及男方家长共要求看孩子N次,去女方家五六次,其中成功看到三回,抱到两回)
还有,离婚后,男方及男方家长每周/每月可以探视孩子几次?能看多久?可以抱吧?可以要求带回男方家么?可以的话是多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mily……(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2-0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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