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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 我县是一个山区县,近日在冬季交通安全治理中发现部分客运车驾驶员为招揽在公路边候车的乘客,数次在公路上追逐竞赛(你追我赶,时速常常超过限定标准,不为寻求刺激,也不为争强好胜斗气,只为多揽乘客),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像这类行为如何定性?能否按“危险驾驶罪”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问题大毛毛(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3-12-0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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