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女)已办酒席,没有领结婚证,现已怀孕4个月,现在男方多次实施家庭暴力。
保留家庭暴力的证据,同时保留用彩礼购买的凭证。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不是夫妻关系,同居关系可以自动解除。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他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双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彩礼可不给予返还。
你好,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就等于没有结婚,直接分开就好了,对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的、。。
请采纳。。。。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自己分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在法律上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未出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你朋友没有义务返还男方彩礼,也就是不用还。
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离婚问题,自然分开即可。殴打可以报警并请求赔偿。如果小孩出生,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彩礼已经用于双方生活,不予返还,具体电话咨询。
没领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
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不是夫妻关系,同居关系可以自动解除。 保留用彩礼购买的凭证,其他事情可以先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