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现在租的房子合同签了1年、租金半年1付、住了4个月,因房东要卖房要我搬家
我现在租的房子合同签了1年、租金半年1付、住了4个月,因房东要卖房要我搬家 我现在租的房子合同签了1年、租金半年1付、住了4个月,因房东要卖房要我搬家,我要求赔偿我违约金、搬家费用、给她家换的门锁、修补家里厨房水管和马桶等1切费用、还有退我多出的房租和房屋押金,否则我不搬、房东说:“只给退多出房租和房屋押金及违约金、其它不管、另外在最近半月房东多次带人来看房拍照,每次我都是从很远的地方赶回来给她开门、我家经常没人在家、说不能再这样,房东说:“要么你现在就搬家,要么必须交把钥匙在她那、不能影响她卖房子”我不同意、她说法庭上见、因为她老公本身是律师,请问我有权不给她开门看房吗?另外她还说:万1你不搬等到半年后、不再收我下半年房租、你没理由白住在我家、而且在此期间无条件为她开门看房、还说不给多余时间搬家,房租算到我搬完家交还钥匙的那天,想请问下:我能不搬家而且怎么样才能让她接收我下半年房租?有权不让她带人看房吗?不给她钥匙?能要求她给我时间搬家不收房租吗?如果她不收我下半年房租,我家没人她有权撬开我家门吗?这样算犯法吗?但是假如她真的撬开我家门我没证据证明门是她撬开的或者是她指使其他人撬开的、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北-随州)
提问时间:2013-12-04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