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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 你好 我是2008年棚户区改造的动迁户 到现在已经5年整了 开发商是按超过18个月翻番给的租金  18个月之前是8元一平18个月之后是16元 到现在正好5年整了都是这么算的 请问合理吗 还有交工的楼房位置还给挪动了 没有在原来的位置建筑 请问可以要求赔偿么 赔偿额度应该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43903……(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3-12-0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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