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问题
可以的
关键是当初变更房产证,你们怎么能同意的?现在诉讼有难度
1/关键是2011年房产证变更是否征得你外婆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同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
2.如果征得了外婆的同意那么诉讼将会陷入不利的情形。那么就只能以你母亲的名义,要求分割遗产。
3/遗产仅仅为房产的1%部分,按照有遗嘱依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原则上平均分配。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现有产权登记,1%是遗产,你母亲有权继承。
你们一家三口可以要求产权加名字,共同拥有产权,当然你们有居住权。假如他们不同意的话你可以起诉。
你们一家三口享有居住权,你母亲可要求继承你外婆遗产。
你们一家有产权份额,属于94方案购房,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想知道客观、准确的案情分析建议来电话咨询。
如果房屋是按照九四方案购房,那么你们一家三口中的成年人是有房屋共有的权利的,应当在你外婆去世后两年内及时主张你们共有份额。你们对该房屋依法应当享有居住权,你舅舅他们应当保障你们居住使用的权利。
如果当初购买为产权时未征得你们的同意的话,你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购买行为,认定买卖无效。
你们不仅仅享有居住权,应从源头上解决。
我处理了多起这样的案件,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沟通,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