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我身份证贷款两万,今己到期,但其不还,且人也躲去外地不见,我该咋办呀?
你要先还,再起诉你朋友追讨。
到法院诉讼解决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在法律上你有还款义务,但是事后你可以向你朋友追偿。
借款人是您,您需偿还借款后,向对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索要。
你好,你必须先还款然后向你的朋友追款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你朋友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