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 我想咨询 你好,我是一名在实习的大学生,目前在一家深圳的公司工作
培训费没有最低服务期的约定不需要支付,押金是违法的,应当返还。
你好,单位无权向员工收取押金,同时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1、每月扣押500元,属于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2、公司要求赔偿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行为。 3、入职前收取500元工具押金,为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是违法行为。 4、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返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