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弟弟生前承包地兄弟姐妹是否有继续承包的继承权?
弟弟生前承包地兄弟姐妹是否有继续承包的继承权? 我弟弟夫妻生前无子女,弟媳前几年去世。弟弟2008年患脑梗死,生活不能自理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于2012年去世,在弟弟有病期间生活费看病住院费全部由我们兄弟姐妹承担,我们还共同承担了他的丧葬费。我们是弟弟生命最后五年的监护人。这期间他没有享受到“五保户”“住养老院”的政策待遇。前几天村委会收回了他们生前的承包地,理由是他们户口上没有活人了。请问按照土地承包法和继承法,我们兄弟姐妹有没有继续耕种承包地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55588……(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3-12-02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