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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谁为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建设费买单?

谁为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建设费买单? 您好:
我在去年购买了一户住房 ,此住宅楼共八层16套(户),在城区城建规划的改扩建范围内。此幢住宅楼是私人开发的(开发者拆除原房主宅基地房屋,将其改建为8层住宅楼,去年住宅楼完工后。开发者分给原房主三套住房和两套门面房,其他的11套全部由开发者售出),至今没有接通暖气、煤气、自来水等基础设施。近日,县政府发出通告,规范城区范围内居民住宅改扩建相关手续,只要取得合法批准手续,将可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接通水、暖、气等城市设施配套。
现需划分清楚原房主、开发者、11个住户三方的责任,分摊土地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大额费用。经过几番商讨,开发者不承担这些费用,问题被搁置。(购房合同中明确提及房屋包括水、暖气、煤气、电、电视闭路、网线等设施,是由住宅楼开发者和住户签订的。)
现咨询您这些费用谁来买单或者三方如何分担费用?

附:关于规范城区范围内居民住宅改扩建相关手续的通告中提到的六层以上的高层居民住宅的处理办法:
县政府发出通告,规范城区范围内居民住宅改扩建相关手续,其中对符合城建规划的改扩建为六层以上的高层居民住宅的情况做出以下通告:
由于土地使用权人已将原住宅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以下手续后才能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房屋产权登记。
1、国土部门依法处理并收回土地,以招、拍、挂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予以发放土地使用证。
2、公用事业局依法收缴占道费。
3、住建部门依法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予以发放规划许可证。
4、人防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收缴易地建设费。
5、由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质量评估报告。
6、房产部门提缴维修基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513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12-0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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