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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四个月后,公司的财务问题我有义务去处理吗?

劳动合同到期四个月后,公司的财务问题我有义务去处理吗? 劳动合同是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劳动合同到期三个月后解除的劳动合同,10月底解除了劳务合同,并且签订了交接清单(我手里没有复印件,跟他要死活不给),现在她以财务没有交接清楚为由,让我12月回公司解决账务问题,我有权说不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uitin……(北京)
提问时间:2013-12-0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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