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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共安全罪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共安全罪 2013年9月8日夜11点多县环保局联合乡政府给栾城县新峰锌厂下达了关于氧化锌企业强制断电的通知,次日上午11时县公安局局长和副局长就带领 环保局和电力局来到新峰锌厂,没有通知厂负责人就上杆断电,在厂工人知道后就不让其断电,因为9月8日晚公安局派代表来新峰锌厂谈,一说好不断高压,断厂区内的低压,因为这条高压上还有一个机加工厂,且新峰锌厂已停业三个多月。
公安局看有人阻拦断电就动手打人,企业主就拿液化气罐出来阻止公安局打人断电的行为,在阻止住公安局打人后,企业主准备把液化气罐拿走,在这时公安局就冲上来100多防暴警察,手拿盾牌棍棒,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主又拿回液化气罐,阻止公安局防暴警察,在阻止后,企业主高声大喊依法办事,要求公安局和环保局派人来谈,公安局置之不理即没有派人谈,也没劝说企业主把液化气罐拿走,在这期间企业主让人在液化气罐前画了一条线做警戒线。
就这样僵持到下午3时,公安局派来一名警察来到厂区跟另外一个负责人谈,在他们进入办公室没有5分钟,公安局在没有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的情况下,突然用高压水枪把拿液化气罐的企业主冲倒,就开始殴打周围群众并且抓走7人,在这之后公安局副局长下令让电力局上杆断电。
现在公安局以妨害公共安全罪对企业主起诉(现取保候审) 。 以在清理液化气罐的时候把民警扎伤划伤(妨害公务罪)对另外3人拘留 . 逮捕(有一人取保候审,另外两人在押),其余3人放回。(有全程视频为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0731……(河北)
提问时间:2013-12-01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