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托我给买了些东西,东西拿走了当时没给我钱.催要几次他都托着不给我该怎么办
可以以信息为证据起诉要回
搜集其他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